客服热线:010-88585617

建设美丽乡村,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2019-09-28 14:22:3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9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
9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立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填补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没有直接法律依据的空白,对于保障和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以来,经过十多年的深入推进,全省90%以上的村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处理设施已经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实实在在地改善了农村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

陌上采桑 织出绿色“新丝路”——山西盂县土塔村种桑养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实践

上一篇:

南京: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