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三部门发布《指引》 进一步做好涉疫生活垃圾安全收运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20 06:16 来源:

核心摘要:国家疾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居家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和处理全流程提出工作指引和防护措施,保证涉疫垃圾安全处置。

中华建设网讯  国家疾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居家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和处理全流程提出工作指引和防护措施,保证涉疫垃圾安全处置。
 
《指引》明确,感染者居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与同住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感染者居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作为其他垃圾收运处理,并优先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宜采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感染者居家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捡拾可回收物。
 
《指引》要求,加强城乡环卫作业人员的防护,明确环卫作业人员的口罩、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供应标准;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最大力度保障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减少或暂停不必要的人工分拣和分类,降低作业人员与病毒的接触风险。
 
《指引》指出,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环节,由相关专业机构对设施设备表面病毒的环境卫生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和研究;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监测;对生活垃圾及其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或技术指南。(来源:中国建设报)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