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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广东广州拟出台细则,绿色建筑最高可享受6%容积率奖励

发布时间:2024-05-31 17:24 来源:广州日报

核心摘要:在广州建设绿色建筑,将有容积率奖励,最高可达6%。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住建局结合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际,草拟了《广州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简称《绿色建筑细则》)《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容积率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简称《装配式建筑细则》)...

在广州建设绿色建筑,将有容积率奖励,最高可达6%。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住建局结合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际,草拟了《广州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简称《绿色建筑细则》)《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容积率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简称《装配式建筑细则》),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绿色建筑细则》,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项目中的建设单体,其外墙面积按照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根据征求意见中的《装配式建筑细则》,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以下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申请享受相应的容积率激励措施:装配式建筑等级达到2A级或以上且绿色建筑等级达到二星级或以上,享受3%的容积率激励措施;符合本市关于模块化建筑的评价要求,享受6%的容积率激励措施。因享受本容积率激励措施增加的不纳入原规划条件的建筑空间,应相对完整独立,且不应为配套附属用房。具体奖励技术条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情况制定,适时调整。

两份细则都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承诺书中明确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建设,达到技术要求和标准,承诺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的面积对应房源不纳入预售范围,对应房源在技术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销售。《绿色建筑细则》还提到,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同时承诺能耗监测系统与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对接,并确保能耗数据持续稳定上传。

有意见这么提:

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30日。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通过网站上的意见征集专栏提交。

(二)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邮政编码:510000)。

(三)电子邮箱:zengyiyu@gz.gov.cn。

(记者:李天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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