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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基本覆盖

2019-10-08 07:58:5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全省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提出,2021年,实现全省较大规模的建制镇(建成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全省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提出,2021年,实现全省较大规模的建制镇(建成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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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两个方面内容。基本思路强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标任务方面,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实施范围上,实现全省建制镇基本覆盖;在时间节点上,突出一湖四水重点,梯次推进;在运行保障上,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确保建得起、转得动。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编好专项规划、科学选择建设模式、多方筹集资金、严格技术把关、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行监管等五个方面。强调要以整县打包,用PPP模式推进;坚持管网雨污分流,坚持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多点布置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管网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债券资金、财政补助、贴息和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等。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核心是实行"省级统筹规划、市州指导督促、县市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责任体系,明确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省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细则并推动实施;相关部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选址和用地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PPP项目指导、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和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了"四年行动"的目标任务:
 
2019年,所有县市区开展县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可研、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完成PPP项目入库和合同签订工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021年,实现全省较大规模的建制镇(建成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意见》要求,编好专项规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要与镇区(集镇)居民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给排水设施、农村中小学校污水处理、乡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农民集中居住区等统筹考虑。鼓励将垃圾中转(压缩)站与污水处理设施统筹设置。管网能够覆盖的周边农村,要一并纳入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范围。积极支持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编制县域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明确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排放标准和排水体制等内容,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要科学选择建设模式。鼓励以县市区为单元,将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打包,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增强项目规模优势,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依法依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采取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等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要严格技术把关。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出台技术指导文件,对设施规模、工艺路线、执行标准等进行分类指导管控,加强成本控制,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合理。日处理规模500吨以下的可采用一体化设备形式,500吨及以上的采用构筑物形式。新建成项目一年内负荷率应达到50%,并逐年提高至满负荷运行。严格落实厂网一体,厂区设施与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区域的截污工作,特别是干支管与入户管的接驳改造,确保污水收集率不低于80%。要统筹考虑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泥规范化处理率不低于80%。
 
《意见》强调,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长效机制,构建省级乡镇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对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运行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管,动态考评并定期公开考评结果。规范运营管理模式,结合县域打包推进的建设模式,将县域内项目集中统一管理,鼓励采取智慧化管理方式,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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