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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2021-08-19 07:35:29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支持建筑业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要整合资源,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支持建筑业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要整合资源,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为巩固广东省建筑业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地位,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快建设建筑强省,《若干措施》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从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升级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支持建筑业走出去、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新城建、新基建和完整社区营造中的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要整合资源,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若干措施》要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积极发展成品住宅。推行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力度。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全面采用BIM技术。
 
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试点。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
 
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各地级以上市要明确每年不少于20%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组织工程建设。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探索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可追溯制度。探索人工智能AI技术、BIM技术在施工图审查领域的应用。
 
支持建筑业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产业联盟将新技术、新工艺及时转化为建筑技术标准。
 
《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完善对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定期考核制度。鼓励通过购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巡查服务的方式,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推进“智慧工地”“平安工地”建设。鼓励创建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并在编制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按标准计列工程优质费。
 
《若干措施》要求,争取用2至3年时间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以及30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对培育、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至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
 
《若干措施》要求,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扶持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建筑业产业联盟。对省外、境外市场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业企业,注册地政府可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争取国家支持创办中国(广东)国际工程交易会,开拓全球性工程建设领域全链条产业交易市场。
 
《若干措施》要求,优化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完善评标定标分离方法。探索“公开招标+邀请特定投标人”方式招标,鼓励以竞赛等方式开展设计方案招标。
 
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鼓励各地对上市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补助。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等工程担保。支持银行机构优化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若干措施》强调,要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互联网+监管”模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提高到80%以上。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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