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广东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执行细则出炉

2023-09-13 17:10:16来源:新京报   
核心摘要:9月13日,据“中山公积金”官方公众号消息,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9月13日,据“中山公积金”官方公众号消息,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如果职工家庭无中山市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如果职工家庭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名下无中山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此外,对在中山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张晓兰)
(责任编辑:袁冬亮)
下一篇:

多地官宣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协同落实是关键

上一篇:

上海立体绿化总量已超550公顷 成为家门口重要的绿化形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