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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以“住有所居”为目标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23-12-22 15:28:47来源:邢台发布   
核心摘要:12月21日,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今年以来,邢台市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2月21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今年以来,我市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2023年,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安置住房2849套,开工率102.7%;基本建成3732套,建成率101.4%。通过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市、县签订目标责任书,提高工作推动的有序性,主动性。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进度。组织申报发行棚改专项债券8.71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0.6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0.93亿元,牵头研究出台了《解决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十二条措施》,累计排查需解决棚改问题项目13个,解决问题15个。
 
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23732户,租赁补贴保障3467户。2023年5月,我市按照《河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稳妥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并线”工作,将享受第二类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调整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同时,将原来的三类保障家庭细分为五类。承租公租房家庭可自行通过“冀时办”APP直接缴纳租金,租金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率先在省内实行公租房补贴线上发放直补到户。自2023年10月1日起,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且未享受实物配租、未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不再提交住房租赁合同,不再签订公租房租赁补贴协议,由申请人持建设银行储蓄卡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登记报备,按季度直接发放,可通过“冀时办”APP,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公租房调换业务。
 
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我市出台了《邢台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供应对象为在市中心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金水平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2023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19套,累计筹集2945套。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达到5000套。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公租房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持续探索推进“互联网+公租房+智慧小区”,建立了“群众便捷、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和后期管理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租房准入、分配、管理业务全流程信息化办理,促进了全市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探索实行“一证办”“掌上办”“就近办”,申请公租房资格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由过去的8项精减到1张身份证;上线“公租房”APP,审核周期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联合建行在市区建行网点设置住房保障申请自助终端。同时,统筹推进线上申请公租房分配、办理公租房补贴、复核在保家庭资格业务。
 
自2021年起,我市研发了公租房后期管理服务平台,目前11个公租房小区全部建成智能化管理小区,提升了小区居住安全性。通过“冀时办”APP和“邢台公租房”APP可办理保障信息查询、网上缴费、维修报修、投诉举报等业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主动上门探视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8%。通过科技全面掌握房源的使用状况,进一步提升了公租房租金收缴率和清退效率,邢台主城区公租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9.7%。
 
据介绍,202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低于862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低于2452户;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不低于3149套;改造城市危旧房不低于21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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