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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商品房销售新政

发布时间:2026-09-30 14:32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继北京、上海之后,广州正式发布商品房销售新政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陈诚)9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相关通知,政策自发布当日生效。作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又一落地配套细则的城市,广州本次新政对预售管理、现房交易、资金监管等事项作出系统性安排。

 

新政设置2026年8月28日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以此区分新旧项目适用标准。凡是当日之后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楼栋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对于时间节点前已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未申办预售证的在建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管控标准。另有部分已拿地、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在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并完成市级住建部门备案的前提下,2027年底前依旧可以按照原有规则申请预售。

 

在土地出让环节,新政推行商品住宅净地出让,支持拿地即开工。针对8月28日后挂牌出让的住宅用地,土地首付款要在出让合同签署30天内缴清,最低缴纳比例为土地总价50%;剩余款项可在签约一年内缴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最多可再延期一年,最长两年内完成全款缴纳,分期缴款不计算利息。文件同时优化项目审批模式,允许楼盘分期分栋办理规划、施工、人防、预售、现房备案及竣工验收手续,要求各分期楼栋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列明配套工程建设与交付时间,确保水电气、道路、通信、消防等市政配套按时接入。

 

现房销售机制是本次新政重点内容。8月28日后新出让的住宅地块,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相关安排会在土地出让阶段对外公示。房企收取现房购房定金有明确前置条件,必须取得对应楼栋施工许可证,定金上限锁定在房屋总价5%,资金全额划入监管账户,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各类生活配套满足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北上广三地楼市改革主线保持统一,均收紧预售门槛、引导现房销售。各地细则存在差异化设计,广州设置的现房定金限额相比另外两地略高,但整体仍处于低位,目的在于规范现房交易行为,稳定开发企业预期。中指研究院上海数据总经理张文静预判,后续更多城市会加快落地配套细则,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观望情绪有望逐步减弱。

 

在此之前,广州南沙已落地全市首宗现房销售地块,该宗地不仅要求房企采用现房销售模式,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还配套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政策,有效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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