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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防疫期间城市污水收集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18 16:15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核心摘要: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疫期间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疫期间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稳定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要规范城市市政排水管理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不得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各地排水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相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了解防疫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坚决杜绝未达标医疗废水排进市政管网,特别关注残余消毒剂对设施运行管理的潜在影响。

  切实做好防疫期间规范排水行为的宣传教育,降低市政污水管道堵塞风险。

  加强排水管道巡查,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冒溢等情况后及时维修,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确诊患者居住小区总排水口的消杀工作。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密切关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余氯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管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臭氧、紫外线消毒或投加消毒剂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污泥(包括剩余污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加强运输管理。

  通知强调,要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参照《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划分从业人员防护级别,配足配齐防护用具,认真落实好人员防护要求。疫情高中风险区域污水处理厂要暂停组织参观活动,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地面层暂停向公众开放。再生水的受纳水体要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与公众直接接触。(郭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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