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为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杭州市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通知》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二是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通知》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通知》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四是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通知》规定,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五是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通知》规定,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