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对不符合开复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督促建设单位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监理单位配合做好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成立环保班组,设立环保标识标牌,专职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依托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微站和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强化工地巡查督导频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落实,采取停工整改、停办夜间施工、约谈工地相关负责人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三是精准工地管理,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研究部署“一项目一策”,对进行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加强执法巡查力度,确保落实覆盖和“湿法作业”等相应措施;对新开工项目,加强环保意识和工地扬尘管理教育,强化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对管控措施落实较好的工地减少检查频次。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 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工地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扬尘防治法律法规,增强各建筑工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管理局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