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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快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发布时间:2022-07-12 15:08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加快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提出,将从加快组建讲师队伍、建立指导员制度、推广专用垃圾分类袋、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等10个方面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加快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提出,将从加快组建讲师队伍、建立指导员制度、推广专用垃圾分类袋、科学设置投放点、配齐配足收运车辆、优化完善收运网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重点城市引领等10个方面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近年来,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4.2%,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86.9%;其中成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5%,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100%。
 
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群众的参与是关键。为此,《十条措施》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要引导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积极参与前端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模式,通过拓展业务链条,增设智能化投放收集设施,将垃圾分类获得的收益适度让利于民,给予正确投放垃圾的居民奖励。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社区等评选活动,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用于改善小区、社区居住环境,激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重点城市将进行示范引领。《十条措施》指出,成都、德阳、广元等3个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4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和内江等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中成效显著的城市,要充分发挥先发优势,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过程中,为全省其他城市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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