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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发布时间:2022-07-26 07:02 来源:

核心摘要:7月25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武汉市、宜昌市、黄冈市等三城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7月25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武汉市、宜昌市、黄冈市等三城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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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决定,试点于2022年8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了试点内容:在试点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在办理原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事项(包括重组、合并、分立)时,由相应试点地区住(城)建局进行审批。住建部新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采取一般审批方式(自贸区范围内的企业除外),参照省厅原审批流程,在“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办理。
 
《通知》要求,试点市住(城)建局要明确负责承接试点工作的具体部门,配齐相关人员,强化专业力量,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试点市住(城)建局要建立健全相关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优化工作流程,严格依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批,住建厅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违规审批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试点资格。试点市住(城)建局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开展失信惩戒。
 
《通知》明确了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1.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乙级资质。2.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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