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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3-01-22 08:06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决定,2023年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决定,2023年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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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了行动目标: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推进县城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据了解,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提高就业创业质量。要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引导县域大力培育发展劳务品牌。结合县城建设示范地区,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服务系列活动,建立岗位信息发布机制。
 
二是提升技能水平。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培训脱贫劳动力60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1万名左右。开设一批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
 
三是强化劳动权益保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四是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
 
五是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县级普遍建立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在春节前后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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