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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

发布时间:2025-05-26 08:47 来源:光明日报

核心摘要: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形式和重要载体,平台经济是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平台企业为扩大需求、创新发展、就业创业提供了大量新渠道、新支撑。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形式和重要载体,平台经济是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平台企业为扩大需求、创新发展、就业创业提供了大量新渠道、新支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中小商户对平台的依赖加剧。平台内经营者反映,部分平台凭借其相对优势地位,利用规则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不合理收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平台收费这一问题,研究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以促进平台收费合理透明为目标,指导平台简化并公示收费项目,优化平台收费机制。这既是解决平台收费现实问题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平台经济有序规范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指南》直面当前平台收费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并明确有关规则

 

平台收费名目繁多、定义复杂,收费不透明、营销推广费用造成商户负担过重,不合理收取保证金等,是平台内商户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平台对外公布的佣金标准、收费水平与平台内经营者、相关劳动从业者的实际感知差异较大。《指南》坚持发展导向,以促进收费行为规范化、收费标准透明化为核心,对规范平台收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

 

在收费公示方面,《指南》提出“在首页显著位置,向平台内经营者或者其他收费对象持续公示平台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修改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或交易规则,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对收费公开透明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营销推广方面,《指南》提出“开展宣传推广、促销等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并收费”“平台以点击、展示、转化等作为营销推广费计费标准的,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费用的计算方法,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具体明细”,精准锚定平台内经营者反映的营销推广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旨在促进流量收费合理透明,确保平台内经营者流量费用支出效果可感知、可量化。

 

《指南》对商户关注的“保证金”问题也作了正面回应,提出“平台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和交易风险审慎评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保证金的必要性”“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对保证金的法定孳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平台应当明确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和程序”,限定了平台收取、返还保证金的条件,同时依据《民法典》明确了保证金利息收益归属问题,规范了平台保证金收取和使用。

 

二、《指南》是对现有法规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明确

 

《指南》作为规范平台企业收费行为的重要指导,细化了《价格法》《电子商务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强化了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的规制力度,有很多亮点。

 

一是具体细化“不合理收费”行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但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描述总体较为笼统和原则。《指南》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八项不合理收费行为,提出了平台收费行为的具体规范。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细化,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平台常态化监管机制,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是对“先免费后收费”作出了规范指导。平台普遍凭借其技术优势跨产业经营,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平台推广新业务时经常提供免费服务,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或达到一定交易总额(GMV)后再收费。对平台内经营者来说,基于“免费服务”已构建商业模式并培养消费群体后,很难因为收费停止使用服务,“先免费后收费”成为一种“套路”。《指南》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专门设置了“收费承诺”条款,要求“平台应当严格履行向平台内经营者作出的减收、免收费用的承诺”,并明确指出“平台前期提供免费服务的,后期未经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以显著方式提醒平台内经营者注意,不得随意变更规则收取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首次从价格承诺的角度解读“先免费后收费”,对后期收费公示、收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三、《指南》注意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以扫清发展中的无序、失序状态,另一方面需要平台企业自身增强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为此,《指南》突出平台企业合规指导,以期充分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指南》第六条至第十三条围绕平台企业合规建设,先总后分、层层递进,在合规总体目标下,明确了建立健全平台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

 

从内容衔接上看,相关条款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有效衔接,针对收费领域问题特征和合规重点,对《意见》进行了分解细化,构建了内容全面、逻辑完整、重点突出的全方位收费行为合规监管体系。

 

从监管目标上看,《指南》对平台企业合规发展中各类问题做了通盘考虑。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平台内经营者负担过重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都与平台企业收费合规建设密切相关,需要从合规发展的整体角度系统性解决。《指南》从问题根本出发,以强化平台企业合规建设的角度,夯实了规范平台收费的监管基础。《指南》既从总体上提出了提升平台收费合规管理能力的一般要求,又从健全合规管理组织、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建立不合理收费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建立防范收费风险的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建立合规培训机制,营造收费合规文化氛围等具体层面提出了针对性指导。

 

从实施效果上看,明确具体、可落实可评估的收费合规条款,有助于平台企业更好理解平台收费监管重点,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内部合规建设需求,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提高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总体上看,《指南》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注重调动平台企业的自我规范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格局。《指南》不仅细化了现有法律法规,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和“先免费后收费”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随着《指南》的落地实施,平台收费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从而为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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