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为新时代住房建设指明了清晰方向。要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双重作用,激发政府、企业、社会多方积极性,共同谱写“好房子”建设的协奏曲,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为新时代住房建设指明了清晰方向。要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双重作用,激发政府、企业、社会多方积极性,共同谱写“好房子”建设的协奏曲,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住房领域的具体体现。
有为政府:筑牢制度基石,营造公平透明环境
政府的“有为”体现在为“好房子”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外围环境。一是标准引领。最近新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是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期待的直接体现。在涉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核心环节,要有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标准,进而倒逼行业整体水平提升,杜绝“差房子”产生的源头,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制度护航。要建立推广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探索强制性工程质量缺陷险等,引入市场化的风险管控和保障力量,从制度层面化解住宅质量纠纷、延长建筑寿命、保障业主权益。同时,要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预防性维修的可行性,变被动补救为主动维护。三是促进信息透明。住房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诸多矛盾的根源,政府有责任推动信息透明。例如,对《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细化,清晰列明建筑材料、设备性能、维护要求等信息,如同家电产品的“说明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再如,将住房质量和产权状态等信息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开放,便于潜在消费者选择,促使优质优价。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推广“城管进社区”等模式,加强对住宅改造等的日常巡查与普法宣传,防范私自拆改承重墙等行为,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有效市场:激发内生动力,追求卓越品质标杆
市场的“有效”,体现在顺应企业的逐利动机和品牌意识,促使企业主动提供更高质量、更优服务的产品供给。一是鼓励企业出台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出台标准,引领产业链向高品质升级。例如中建集团的“6633”精益建造体系、中海地产的“好房子”产品体系等。二是引入第三方监管。除政府监管外,鼓励开发企业、施工企业主动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保险公司为控制赔付风险,会引入专业力量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进行住房质量检查,这实质是为企业增加了一道外部质量管控阀门。三是鼓励技术创新。“好房子”离不开“好材料”,要鼓励企业深耕一域,攻克“卡脖子”技术或材料。例如鼓励研发高性能的防火玻璃、耐火板材等特殊材料。四是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人民群众满意的房子才是好房子”,住房质量问题是逐步暴露的过程,居住其间的居民更是感同身受,建议探索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满意度调查,以入住一定年限为宜。这不仅是检验产品成败的“试金石”,更是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直接行动。
好房子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要将“有为政府”规则之“力”、监管之“智”,有机结合“有效市场”创新之“能”、效率之“源”,快速提升我国住房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周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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