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政研观察|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发布时间:2026-07-09 15:49 来源:中国建设报

核心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1991年在上海试点建立,1999年在全国推广,始终坚持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并适应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功能定位,持续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1991年在上海试点建立,1999年在全国推广,始终坚持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并适应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功能定位,持续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以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为主线,回应了新阶段新要求,是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交替之际,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扩大缴存覆盖面,让灵活就业群体共享制度红利。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主要覆盖单位在职职工。近年来,随着新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以及就业方式日趋多元,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已达2.1亿人,约占全国就业人员的29%。2021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目前36个试点城市已有20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修订征求意见稿》吸纳了这一试点经验,在第四十九条中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一改革举措突出了制度的普惠性,体现了“投资于人”的理念,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拓展资金使用场景,不断满足存量时代住房消费新需求。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期待拥有更舒适的居住环境。相应地,住房公积金的功能也需从重点支持购房,延伸至满足租房、修房、养房等多元化需求。《修订征求意见稿》积极吸纳各地探索经验,从四个方面优化了提取使用范围:一是新增“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交易量上升、大量房屋步入更新改造阶段,城镇居民装修需求增加。根据有关机构测算,2025年家装行业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将装修纳入提取范围,既能减轻缴存人支出压力,又能扩大装修市场规模,实现民生改善与扩大内需的良性互动。二是新增“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将支持链条延伸至购房后的持有环节,覆盖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三是补充“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条款,为地方结合实际,继续探索扩大提取用途预留了弹性空间。四是将“支付房租”由第六项提升至第一项,并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契合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

 

提升服务效能,以数字化建设打破地域壁垒。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多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出“亮码可办”异地协同服务,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更便捷、更高效。在此背景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第三十一条中新增“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这有助于破解不同地区资金结余与资金需求量的结构性错配,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体现。同时,将贷款审批时限从15日缩短至10日,回应了缴存人对便捷高效服务的期待。

 

健全监管机制,筑牢资金安全底线。扩围提效的同时,安全底线必须扎紧。《修订征求意见稿》增设关于信用管理(第三十七条)、骗提骗贷惩戒(第四十二条)等方面的条款。在信用管理方面,要求设立住房公积金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立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骗提骗贷行为,明确违法提取的,限期退回、取消3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违法获得贷款的,限期退回、取消5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纳入失信名单,大幅提升了违法成本。

 

此次条例修订紧扣时代脉搏,坚守“积民之金、惠民之居、解民之忧”,既回应了群众所盼,也服务了发展所急,必将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发挥保障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钟洁颖)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