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建造宜居好房子,满足人民新期待”。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推动质量社会共治,2026年9月,25个部门联合开展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9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西南宁举办2026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启动暨现场观摩活动,以“建造宜居好房子,满足人民新期待”为主题,集中展示工程质量创新成果和质量问题治理成效。质量月期间,各地围绕工程质量提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交流和业主开放等活动,形成了一批实践经验。将这些做法转化为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日常质量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关键。
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是保障工程品质的基础。住宅建设涉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供应等多个主体,任何一个环节责任落实不到位,都可能影响最终品质。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统筹设计要求、材料选用、施工组织和竣工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质量责任,把质量要求落实到图纸、工序和验收环节。青岛组建“质量先锋·链企筑家”协作平台,涵盖施工、检测、建材、造价四个行业,整合机关、协会、院校、企业四方优质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质量提升,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履责提供了实践载体,并明确责任边界,通过合同约定细化责任分工和质量要求,利用材料验收、工序检查、验收记录等过程资料强化质量追溯,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把问题整改到位。
提高全过程质量监督能力,把科技手段嵌入日常监管。施工质量问题往往形成于材料进场、工序转换和隐蔽施工等环节,发现越晚,整改成本和后续影响越大。要灵活运用高科技手段,紧扣材料进场、钢筋安装、防水施工、混凝土浇筑、保温隔声等关键环节,将现场数据与设计标准、验收要求进行比对,辅助发现材料、施工偏差和工序衔接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工程类型明确数字化监管重点,把成熟技术嵌入日常检查和整改督促流程,提升发现、核查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北京“质量月”依托示范项目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展示了智能能源管理、施工机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特色科技成果,发挥示范项目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先进建造技术互学互鉴,推动质量管理向过程管控和技术赋能延伸。
完善社会第三方质量评价,让专业评价与群众评价有机统一。工程质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居民对住房品质的判断更多来自渗漏、开裂、隔声、通风、采光和设备运行等实际感受。无锡等地探索住宅工程“透明工厂”、业主开放日、先验后收和第三方监管,将隐蔽工程、样板工序和检查结果适度向业主公开,有助于把质量评价由竣工验收延伸到建设过程。信息公开还应聚焦关键工序、重要材料和整改情况,便于业主监督和问题早发现、早纠偏。南宁启动活动提出探索编制住宅产品使用说明书,可将房屋主要性能、材料设备、保修期限、维护要求和问题反映渠道等专业信息转化为居民看得懂、用得上的内容。第三方专业机构还可以围绕群众关注的居住性能开展检测评价,使法定验收、专业评价与居民体验有效衔接,推动住房质量持续提升。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一座“好房子”的品质,形成于每一张图纸、每一种材料和每一道工序,也体现在交付后的安全舒适使用。“质量月”活动有期限,质量提升却贯穿设计、施工、交付和使用维护全过程。以“质量月”为契机,把责任落实到主体,把监督贯穿建设过程,把评价交给专业机构和人民群众,让展示的创新成果进入日常建造、在更多项目中复制推广,让更多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谭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