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综合执法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工作任务,并组织检查落实;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并监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单位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洪波路160号 邮政编码: 314001 公开电话: 82191196 监督电话: 12345 传真电话: 0573-82096003 网 址: http://www.jxcg.gov.cn
2018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嘉兴市制定出台的第六部实体性法规。 为扎实推进《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做到早启动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