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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2-21 11:32 来源:

核心摘要:

 西藏住建厅发布《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青藏高原西南部,面积约123 km2,约占全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平均海拔在4000 m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

西藏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目前,尚有一些偏远地区的县城仍未解决当地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这些县城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海拔高,自然条件恶劣,交通条件差,县城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目前尚无集中采暖设施。

20145月,西藏自治区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签订了《关于深化能源经济领域战略合作的协议》,委托三峡集团投资建设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日喀则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共28个县城的供排水民生工程。为此,三峡集团组建了以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公司)和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共同组成的28县给排水工程项目组开展工作。

项目组对西藏自治区28个高寒高海拔县城进行了给水工程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工作自20146月开始,201512月完成,其中技术研究外部评审建议将技术研究形成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用于工程实践。

20184月,三峡集团企业标准《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最终定稿完成。20185月,西藏地方标准立项,正式启动《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

由于经验和水平有限,本《规范》难免还有不足之处。各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告知,联系人:林桦,电话021-65427100-803513681759808,邮箱:linh@sidri.com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西藏自治区相关领导、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山南地区发改委及住建局、日喀则市发改委及住建局、那曲地区发改委及住建局、阿里地区发改委及住建局以及28县县政府、发改委和住建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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