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根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8]19号)要求,浙江省建设厅开发建设了“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网址:http://wuye.zjfangchan.com)
信用平台已于2019年1月7日正式上线,是浙江省省级层面开发的第一个关于物业信用建设的系统平台,该平台作用主要有:
(一)统一上报信用信息。 物业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企业应使用信用平台上报信用信息。物业企业应当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是虚假信息的,将予以信用扣分。
(二)公布省内物业行业有关信息。 信用平台通过“公示公告”、“行业动态”、“政策法规”、“企业信用”、“党建工作”,“服务平台”6个模块,向社会发布包括物业党建工作、物业企业信用等级、物业行业新闻、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在内的多种信息,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企业信用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省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制订具体的奖惩细则,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行业良性竞争,营造公平竞争、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同时,信用平台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全省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以及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