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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建设工程:加快办证进度 加强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29 10:54 来源:

核心摘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建设工程进展,要求各地加快扶贫攻坚中房屋市政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首先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4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简化手续、加快进度”的工作精神,加快项目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

  具体有四点要求:一是规范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得违规设置和增加。要进一步精减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内部或网络核查的材料,项目单位一律不再提交。

  二是可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调、指导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招标代理等服务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前置技术服务。

  三是设置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扶贫项目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专属绿色通道或绿色窗口,对当地政府确认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做到即来即办。

  四是实行许可发证一日办结。对新开工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项目单位申请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审批部门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审批部门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开工或竣工的项目,符合规划但手续不全的,由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建设要求,指导项目单位依法补齐相关前置手续,待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完善后补发相关许可证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4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扶贫攻坚中房屋市政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上述四点要求的适用范围扩大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空心村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列入当地政府扶贫攻坚项目中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月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印发《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排查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全面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事关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各地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监管机制,督导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力争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样板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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