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李军 李浩)“今天我确实错了,抱着侥幸心里没有对拖运的碾砂进行覆盖。感谢你们这次对我不进行处罚,也诚恳接受你们的批评教育。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也会在我们这个拖货运的群里广泛宣传,一定要遵纪守法,引以为戒,不再犯我类似的错误。”10月18日,货运师傅廖某某面对城管执法人员诚恳地接受教育时说。
据悉,当天下午,利川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应急中队在城区例行巡逻时,发现六合南路有两辆三轮车拖运碾砂未进行覆盖,行驶过程中有沙尘乱飞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叫停车辆,亮证对其依法进行检查,并查验相关手续。当事人员对违反相关法规当场认错,愿意立即认罚认改,并对此表示追悔莫及。随后,城管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认为两位当事人态度较好,违法行为轻微,加之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较轻,并当即改正,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但鉴于违法违规事实,必须当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罚抄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20遍,让其学习法律法规并牢记心间。本次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未进行处以罚款,让其进行学习法律法规教育,体现了城管温情柔性执法的一面,而且达到了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又受到教育的目的。
据该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曾涛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材料运输管理,该市建管办制定了《利川市城区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9月份开绐,联合市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城区两办事处执法中心在城区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及处置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违反渣土运输及处置行为的案件25起,办结21起,处以罚款37300元。通过严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运输渣土及处置的不法行为,为天更蓝地更净奉献城管力量,同时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添砖加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如下:
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