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进入春季后,丹东市各房屋建筑工程已陆续开(复)工建设,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及时召开全市建设安全联络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安委办、市住建局、市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严格落实三项措施,狠抓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监管工作,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一是严把培训关。要求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开展开(复)工安全培训,确保上岗作业前人人受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
二是严把自查关。要求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在工程复工前,按照规范和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自查自纠,要重点加强起重设备、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消除,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
三是严把审核关。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递交接转工程复工申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属地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复工,经属地建设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并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施工。
两级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积极动员部署,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注重实效、抓好落实,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开展排查,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开(复)工安全监督工作。已检查企业46家,施工现场50个,发现隐患465项,已整改462项,整改率99%。未整改的隐患已责令属地安监机构派专人跟踪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