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审批

发布时间:2019-12-03 08:54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将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更好服务办事群众,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将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更好服务办事群众,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实施的。
 
今后,申请人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全过程网上办理各类注册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申请人注册申请批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及注册防伪贴,申请人可通过资格管理系统自行申领并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将推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也有利于放管结合,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继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时进行现场重点审查。
 
接下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将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上继续努力,全面落实线上“一网通办”、现场办理“零跑动”的工作目标,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真正像“网购”一样方便,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