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邹付松 臧诗琴)为落实好城镇垃圾处理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压力,10月26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执法局与洪山区税务局就深入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缓缴政策实施工作,开展深入交流和讨论。
据悉,依据《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相关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会上,洪山区城管执法局与洪山区税务局就城镇垃圾处理费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主体、办理流程、缓缴到期处理、缓缴政策宣传,以及2022年四季度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或自愿放弃缓缴政策台账的建立工作进行经验分享。
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要全面广泛宣传缓缴政策,建立相关台账,把握政策流程,避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非自愿放弃缓缴政策的情况发生。
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缓缴政策,这是国家对普惠企业的便民措施和重要举措,把握政策细节,坚决保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缓缴政策的权利。
会后,两家单位表示,要继续保持交流和沟通,共同协商,细化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洪山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将缓缴政策宣传送到企业、个体工商户手中,并督促各单位抓紧时间相关工作台账,扎实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缓缴政策实施工作,助力辖区企业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