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周泽华 陶蜜)9月1日上午10:30时,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办在藏龙岛查处一起燃气违法行为。经现场调查取证,武汉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武昌液化气储配站送气人员彭某,将一辆危运车辆停放在武汉光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近,该危运车辆共存放61支钢瓶,其中50KG钢瓶5支,15KG钢瓶56支。该行为涉嫌违反《湖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周泽华 陶蜜)9月1日上午10:30时,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办在藏龙岛查处一起燃气违法行为。经现场调查取证,武汉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武昌液化气储配站送气人员彭某,将一辆危运车辆停放在武汉光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近,该危运车辆共存放61支钢瓶,其中50KG钢瓶5支,15KG钢瓶56支。该行为涉嫌违反《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规定。
8月下旬,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办接到群众电话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鄂AM837L的危运车在藏龙岛区域四处流窜销售瓶装燃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该危运车在藏龙岛区域四处流窜,无固定位置,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办执法人员经过连续5天的暗访巡查、蹲守,于9月1日现场查获。送气人员彭某利用危运车辆作为销售点,在藏龙岛区域流动性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该行为严重影响了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办对其依法进行查处。
江夏城管燃气办负责人王波介绍,最近武汉天气仍较热,以危运车为销售点在马路上四处流窜,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十分严重。王波提到,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身和家人安全,一定不要购买非法燃气销售点的产品,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黑气”点、非法运营行为时,一定要及时向城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