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将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探索推动“承诺即入制”落地,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目标: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探索推动“承诺即入制”落地,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施行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采取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有效期限等方式,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要优化审批模式,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
《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要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
要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
《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