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武汉: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

发布时间:2021-11-22 07:47 来源:

核心摘要:武汉: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2021-11-22 07:45:26来源:中华建设网核心摘要: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公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上报房屋预签约信息。中华建设网讯 (记

武汉: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

2021-11-22 07:45:26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公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上报房屋预签约信息。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公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上报房屋预签约信息。
 
1000 (1)
 
《通知》要求,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上报房屋预签约信息,主要包括认购人身份信息、认购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认购房号、约定《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等。上报后,网签备案系统即时完成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
 
《通知》要求,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预签约信息备案后3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成合同网签。
 
不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通知》要求,加强备案合同信息异动管理。预售的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现售的商品房,自合同备案后90日内,买受人发生以下变更情形的,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申请办理合同备案信息变更:1.买受人变更为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2.因离婚析产,需变更买受人的。以上第1种情形,仅限变更一次,变更后的买受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要求,优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网签”模式,鼓励使用新建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合同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