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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组织注册执业人员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7-17 07:32 来源:

核心摘要:住建部:组织注册执业人员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2-07-17 07:27:01来源:中华建设网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动员组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参与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华建设网讯

住建部:组织注册执业人员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022-07-17 07:27:0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动员组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参与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动员组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参与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住建部图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动员组织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发挥注册执业人员技术优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为基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通知》明确了服务内容:注册执业人员在协助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时,要对排查过程中的初判、复核评估、鉴定和隐患整治提供现场指导和专业支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方案进行技术指导。注册执业人员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其它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多渠道开通报名通道,做好活动报名、工作分配、组织协调、成果确认等工作。对参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注册执业人员,可凭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作为继续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学时(1天最多不超过10学时)。同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注册执业人员及其派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供在本地区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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