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期,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了一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恢复路面的违法行为。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梅学文 蒋昕怡 钟 剑)近期,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了一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恢复路面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勘查,该点位位于邾城街齐安大道与衡洲大街交汇处,为“武汉新洲张信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虽办理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但完工拆除围挡后没有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挖掘后的路面也没有进行恢复,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更对过往车辆和行人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该项目建设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规定,并启动了执法程序,要求该公司立即对挖掘后的路面进行原状恢复。

目前,该处路面已恢复原状并通过了城市道路部门的验收,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下一步,新洲区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对超期超范围施工、完工后没有工完场清、不及时恢复路面原貌等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城市道路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