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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七个必须、七个严禁”执法规范 武汉黄陂城管依法整治占道经营解决群众出行诉求

发布时间:2026-08-27 11:06 来源:

核心摘要:整治占道乱象,畅通市民出行路。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接到多名居民投诉反映:盘龙城盘龙一路沿街商铺长期乱堆乱放、出店经营,挤占人行道公共空间,导致周边小区居民日常通行受阻,请求城管部门强力整治。接到群众诉求后,盘龙城管中队第一时间响应,联合属地盘龙城管委会城建办、刘店社区开展实地核查勘验。

 

 

经现场核实,盘龙一路人行道被侵占问题确实存在:沿街部分商户为拓展经营空间,私自在公共人行道堆放售卖商品、遮阳棚、广告牌等杂物,原本供行人通行的空间被挤占大半,居民步行出行有时被迫绕行至机动车道,既影响日常出行效率,也埋下交通安全隐患,群众诉求十分迫切。

 

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规范城市市容秩序,盘龙城管中队严格落实武汉市城管执法委“七个必须、七个严禁”执法规范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前置、依法依规处置的原则,于8月21日起组织执法力量,联合刘店社区工作人员对涉事商户开展为期5天的上门劝导,逐户讲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发放温馨整改提示,引导商户自行清理占道杂物。经两轮劝导,多数商户主动完成整改清理,但仍有7家经营户对劝导提示置若罔闻,拒不落实整改要求。

 

 

8月25日下午15时,盘龙城管中队正式启动规范执法程序,对7户未整改经营户依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整个执法过程严格遵循法定流程:2名执法人员装备齐整,执法前规范敬礼、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现场向经营户明确告知,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规范文明的执法过程,获得了现场围观群众的认可。

 

截至8月27日,此前未整改的多数经营户均已明确表态,将配合城管部门完成整改清理工作,本次整治共清理各类杂物、大件废弃物品2车次。

 

下一步,黄陂城管将持续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市容环境痛点问题,始终严格落实执法规范要求,坚持依法履职、为民服务,不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满意清单”,为辖区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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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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