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启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6-20 07:26

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启动

2022-06-20 07:23:40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奋力担当使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进一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奋力担当使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进一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住建部图
 
《通知》规定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不含归口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实行企业管理)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不含归口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的从业人员。
 
通过评选,将表彰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350名,劳动模范450名。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2018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领导班子理想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决策科学、勤政务实,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
 
3.在“一带一路”、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注重科技创新,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走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前列的。
 
5.突出为民服务,注重开拓创新,优化工作机制,社会满意度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
 
6.坚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创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优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文化建设、诚信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队伍稳定、素质良好,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处于领先地位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连续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5年(含)以上,2018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带头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一带一路”、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重大灾(疫)情、重大事故中,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4.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认真学习,勤于钻研,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在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群众,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追求高标准、零差错,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通知》规定了评选程序: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等进行审核,并于7月20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公室)。省级评选机构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电子版初审材料,提交审核。
 
3.评选表彰办公室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省级评选单位。各省级评选单位就正式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企业负责人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民营企业还要征求统战和工商联部门意见。在省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对象姓名和简要事迹。
 
4.各省级评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上报评选表彰办公室。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征求意见表(附件6、7)、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8)、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附件9)、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0)、公示材料原件等。省级评选机构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正式推荐材料,提交审核。
 
5.评选表彰办公室复审后,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通知》要求,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功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充分考量平时一贯表现,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决杜绝带“病”参评。
 
严肃工作纪律。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名额,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已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据解了,这次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