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年前,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7-14 07:01
 

2030 年前,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2022-07-14 06:56:4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主要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主要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住建部图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就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提出22项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主要目标: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 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实施方案》要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要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
 
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要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
 
要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要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 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
 
要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实施30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到2030 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30年全国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加快推进城市供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要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
 
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推广智能建造,到2030年培育100 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 吨/万平方米。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实施方案》要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构建集约节约、尺度宜人的县城格局。要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要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
 
要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要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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