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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安徽:对绿色建筑给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0 来源:中国网

核心摘要: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专家评审,遴选出示范效应显著的项目列入2020年度省级示范项目予以公示、发布。并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房子造得好有财政资金“红包”可以拿。
 
根据申报要求,分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两大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各市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遴选出示范效应显著的项目列入2020年度省级示范项目予以公示、发布。并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中,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示范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中,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示范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支持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项目列入示范。
 

按照规定,省级专项资金注重激励约束,优先支持出台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地区,以及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公益性项目。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地绿色建筑单体项目与绿色生态城区工作经验和适宜技术,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政策及示范成效宣传。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技术研究,做好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强化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运行维护,确保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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