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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二审 鼓励节能改造与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

发布时间:2023-09-20 17:07 来源:青瞳视角

核心摘要:9月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9月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二审稿共7章62条,按照“全寿命期、全涉及领域、全产业链”的立法思路,旨在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回应了绿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一审稿的基础上,二审稿从建筑的规范建设、运维与改造、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和激励引导等多角度进行了完善。其中提出,要强化节能绿色化改造,并鼓励节能改造与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同步实施。

据了解,今年7月27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汇集民意、凝聚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运营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多轮次征求调研组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立法座谈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多种方式,最终形成二审稿。

在规范建设要求方面,二审稿提出,要完善建材推广使用,将推广范围由绿色建材拓展至安全耐久、节能低碳、性能优良、健康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禁止使用目录的制定修订程序,明确规定需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实行科学论证与公众参与的原则。为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新增一条对建筑垃圾处置和拆除现场施工要求作出规定:“本市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建筑拆除时,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拆除单位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治理方案,明确处置方式和清运措施等,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扬尘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按照标准规范和约定采取扬尘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

在强化运维与改造方面,二审稿提出,要强化部门责任,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建筑绿色运维管理,加强信息应用,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绿色化改造也更加突出,二审稿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改造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改造计划,并鼓励节能改造与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同步实施。

在加强科技支撑方面,二审稿提出:北京市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构建符合绿色导向、适应市场需求的建筑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建筑绿色发展新技术应用场景。同时,强化技术创新,新增一款规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等部门应当围绕绿色建材、绿色运维、数字化应用、建筑性能提升等关键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二审稿还明确,要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员等作用,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和国际交流,推动技术研发共同体建设,打造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培训也十分关键,二审稿提出,要强化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支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推动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关于产业发展和引导激励,二审稿提到,将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增一条鼓励技术研发应用,提高部品部件质量,推进生产企业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对于再生产品的应用,二审稿提出要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行建筑拆除和建筑垃圾运输、收储、处置、再生产品使用一体化实施。此外,还要加强评价及结果应用,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评价,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项目示范。(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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