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这标志着我国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
据介绍,开展专项治理,主要是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专项治理将分为“自查自纠”和“排查处理”两个阶段进行。
在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要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
在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积极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