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加大对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住建厅备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政策正式调整,同步实施七大惠民举措,自2026年5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加大对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住建厅备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政策正式调整,同步实施七大惠民举措,自2026年5月1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新政聚焦群众需求,精准发力、多点突破,进一步拓宽“既提又贷”范围,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组合贷”),提取与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开通购房提取后的还贷提取业务,可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支持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互助提取还贷,缓解还贷压力。
同时,新政延长提前结清房贷提取时限至24个月,开通低保困难群众年度提取通道,试行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年度上限5000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等区域每月最高可提取1500元,其他县每月1200元。其中,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政策试行至2027年5月10日。
据了解,为保障资金安全,新政明确,实施期间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含),将暂停本次调整的相关提取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细化操作流程,优化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