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确定,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11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
《通告》规定了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考试时间为:
考 试 时 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通告》规定了报名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