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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2023-11-04 09:04:1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
 
 
据了解,试点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逐步推进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现房销售,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试点从2023年10月开始,至2026年9月。
 
试点分三个阶段推进:
 
启动阶段(2023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阶段(2023年11月至2026年2月)。从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储备土地中遴选区位较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进行试点。建立试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试点项目开发企业及参建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前提下,启动项目建设。对试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开发企业取得新建商品房销售备案证后,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并及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
 
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2月至2026年9月)。采取“边推进、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商品房销售由预售向现售经营模式转变。
 
根据安排,试点要做好“优化土地供给和规划设计、加快工程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强化财政支持、落实税收政策、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验收办证”等七项工作24项任务。
 
要求,坚持地块“净地”出让,实行现房销售试点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先“净地”后出让。支持试点项目合理设置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车位配比、商业配套设施配建比例等相关规划指标。
 
鼓励实行工程总承包。试行分阶段施工许可,实行试点项目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清单,开发企业在满足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承诺制”方式办理施工许可证。支持开发企业对试点项目赋能,以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完整社区为标准,建设高品质小区。
 
要求为试点项目提供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和公积金中心对现房销售项目购房业主申请按揭贷款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
 
要强化财政支持。土地出让金分批次缴纳。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阶段性免配公租房,试点项目在试点期间可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对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试点项目开发企业产生的增量留抵退税,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加快验收办证。实行“多测合一”。实行联合验收。实行“交房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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