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推动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AAA级信用企业评价,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并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办法》,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为推动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AAA级信用企业评价,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并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办法》,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据介绍,这次评价工作,在会员范围内开展。评价对象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及以上)、智能建筑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和制造企业、钢木建筑企业、建筑防水防腐保温企业、建筑分包商和供应商等。会员企业可根据需求自愿参加评价。
明确,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2年至2024年。其中,对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2年至发布时。2022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如未参加复评,其原有信用等级将在到期后失效。
据了解,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为规范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开展,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结合实际,中建协对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版《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明确了评价等级及标准。规定,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应满足综合素质高、信用好、诚信意识强、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等要素。
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及财务、管理、竞争力、市场行为等指标,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其中市场行为指标按照《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进行评分。
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基准分为100分。企业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评价期内未发生《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单项为10分的不良行为,可获评“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企业”。
《评价办法》明确,申报企业有四种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符合会员AAA级信用企业标准: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认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信用等级的;受到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的;存在住建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评价办法》强调,对AAA级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规定,评价等级公布年度之后的第一年及第二年,信用企业须按要求进行年度审核。有效期截止的当年,信用企业可按“评价程序”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或过程中发生影响企业信用的行为,将撤销该企业的信用等级。
《评价办法》要求,对AAA级信用评价加强监督管理。强调,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级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有权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实名投诉。
会员企业在申请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不得有行贿、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得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并予以公告,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因虚假申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参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参与信用评价的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于有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人员,中国建筑业协会应当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信用评价工作资格等处理。
新修订的《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AAA 级信用企业评价办法》相较于2018年版本,在政策导向、评价标准、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
修订版首次将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数字化转型等国家战略纳入评价体系,强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
在绿色建筑指标方面,新增“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占比≥20%”的硬性要求,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至少1个三星级绿色建筑认证项目(原 2018 版仅鼓励参与绿色建筑项目)。
在智能建造与数字化方面,将“BIM 技术应用覆盖率”“企业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纳入竞争力指标,要求企业提交BIM应用案例或数字化系统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018版未明确数字化要求)。
在碳排放管理方面,首次引入“企业碳足迹核算”指标,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核查报告(2018 版无此要求)。
《评价办法》实行有效期内动态监管。每年开展一次年度复核,重点核查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进度、数字化平台运行情况等(2018 版仅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清单”,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环保违规等行为的企业,即时启动降级程序(2018 版仅在有效期满后复评时调整)。
允许失信企业在整改完成后申请信用修复,但需提交第三方评估报告及整改验收证明( 2018 版未明确修复流程)。修复申请审核周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提高企业纠错效率。
修订版全面推行线上化、智能化评价,优化企业申报体验。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信用管理平台”提交材料,系统自动校验资质、业绩等数据真实性(原 2018 版需提交纸质材料并人工审核)。引入区块链技术存证,确保申报材料不可篡改,同时实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通。
专家库扩容至涵盖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的专业人才,评审组成员中技术专家占比从50% 提升至70%。采用“双盲评审+现场答辩”模式,重点核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绿色发展成效(2018 版以材料审查为主)。
修订版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场景的应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闭环。对激励措施升级,AAA 级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可享受“绿色通道”,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从30% 提高至50%。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示范项目申报,并在行业评优评奖中获得额外加分。
对被撤销AAA 级资质的企业,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2018 版为2年),并在协会官网公示失信行为。建立“信用黑名单”,与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共享失信信息,限制其融资、税收优惠等权益。
修订版评价办法通过“指标重构、流程再造、动态监管”,推动建筑业信用评价从“形式化认证”向“实质性治理”转型。企业需深刻理解政策导向变化,将信用管理融入日常经营,以“诚信+创新”双轮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建设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的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将成为趋势,企业应提前布局,抢占市场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