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提出,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提出,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

据了解,我国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地方先行探索。2025年8月,云南省出台工作方案,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上海市完成联合验收“一件事”系统开发和上线,实现“单体竣工验收”跨入“分期验收”新阶段,探索“验登合一”;北京市推动“一支队伍管验收”,整合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现场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浙江省推行公众聚集场所验收开业“一件事”改革,实施一表申请、分类办理、联合检查;河南省巩义市实行档案承诺制、分期验收,实现“早验收、早交付、早使用”。
2025年7月,住建部发布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通知,与联合验收形成“首尾呼应”的改革闭环;日前,住建部等五部门出台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意见,标志着联合验收从地方试点进入全国制度化推广阶段。
但存在传统建设项目验收存在“多头申报、多次踏勘、反复整改、时限冗长”等突出问题。建设单位需要分别向住建、自然资源、人防、消防、档案等多个部门申请验收,各部门标准不统一、时间不同步,导致项目投产使用严重滞后。
为推动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聚焦企业办事需求,强化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联合验收,实现流程优化、并联办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
2027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实时回流,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智慧监管、无感监管。
为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意见》要求落实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一窗受理”。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专区,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申请等工作;鼓励将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事项纳入“一张表单”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需求灵活选择验收事项。
二是实施联合勘验。明确由建立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人防、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勘验机制;推行一次性告知验收意见;未通过专项验收的,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应申请专项验收现场复验。
三是探索分批验收。要求对纳入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并急需投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开展分批验收。验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载明的可满足工程整体安全和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涉及人防工程的,应同时具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四是推进数据共享。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联合验收申请表、限期整改通知单、联合验收结果通知书、分批验收结论单等电子文件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共享回流。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强对纳入联合验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开展智慧监管、无感监管。
《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评估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健全全过程、可量化的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适时对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情况、企业群众的实际体验进行评估。
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通过流程优化、并联办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行“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切实解决企业“多头跑、折返跑”问题。允许重点投资项目按单位工程分批验收,使项目部分功能可提前投入使用,加速投资见效。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里程碑,标志着联合验收从地方探索、部门分头推进转向国家层面多部门协同、标准化、数字化的新阶段。通过“一窗受理”减环节、“联合勘验”减次数、“分批验收”缩时限、“数据共享”提效率,最终实现“保安全、早投产”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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