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

两部门印发通知 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3 09:5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摘要:近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高交通网络衔接效能、完善节点设施服务功能、丰富旅游出行服务供给等工作作出相关部署。

近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高交通网络衔接效能、完善节点设施服务功能、丰富旅游出行服务供给等工作作出相关部署。
 
《通知》提出,要提升“快进”交通网络衔接效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密火车站、民航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客运直达线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方式的衔接,提高旅游出行便捷性。同时,提高“慢游”交通网络通达深度。支持在国家旅游风景道开通旅游观光客运线路,在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开通红色旅游主题客运线路。鼓励通过增设旅游客运专线、开行定制客运线路、优化客运线路布局和运行时间等方式,提升民族村寨、古村古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乡村旅游资源的可达性。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健全重点旅游目的地交通集散体系,支持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加强合作,积极发展“一站多点”模式,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地铁口、商旅酒店等客流集散地设立停靠站点,提供上下客、车票代售、行李寄存托运和安检等配套服务。同时,支持道路客运和旅游经营者,重点围绕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资源,合作开发特色运游融合服务产品。
 
加快推进运游融合发展,是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是激发旅游消费潜力、释放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据悉,下一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将鼓励各地把运游融合发展作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运游融合发展典型样板。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