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再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0-03-23 20:57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核心摘要: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行为,及时化解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价款的争议纠纷,2014年12月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浙建〔2014〕12号)(简称《原办法》)。实施五年来,全省累计受理调解项目1182个,涉及金额2264亿元,出具书面调解意见102个,调解金额36.77亿元。建设工...

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行为,及时化解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价款的争议纠纷,2014年12月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浙建〔2014〕12号)(简称《原办法》)。实施五年来,全省累计受理调解项目1182个,涉及金额2264亿元,出具书面调解意见102个,调解金额36.77亿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在化解建设工程争议纠纷、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向纵深推进,省建设厅对《原办法》予以修订,于日前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浙建〔2020〕3号)(简称《新办法》),将于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新办法》对调解受理范围、规范调解流程、调解效力认定、专业调解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更加快速、高效、公正的解决争议纠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