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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协:今日起,开展“鲁班奖”复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0 06:54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中建协决定,9月10日开始,对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初审符合要求的124项工程进行复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中建协决定,9月10日开始,对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初审符合要求的124项工程进行复查。
 
中建协图
 
《通知》明确,复查于2021年9月10日开始,用时20天左右。
 
《通知》要求,工程复查严格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
 
《通知》强调,各推荐、申报单位,复查专家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纪律规定》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接待工作要求》。
 
《通知》对复查接待提出要求: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推荐单位为复查组的接待单位,其他单位不得参与复查组的接待工作。
 
复查期间不提倡政府领导出面接待或陪同;对复查组人员不搞迎送、宴请、陪吃、陪住等活动。
 
复查期间所使用的会议室内外不张贴、悬挂标语或横幅,不放置鲜花、水果及香烟等物品。
 
复查期间不得安排与复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向复查专家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安排在五星级等超标准的豪华型酒店;用餐不得安排在高档饭店、会所及与申报企业有关的就餐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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