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促进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按照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提高30%的总体要求,温县人民政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47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从3月4日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开始,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正式启动。此次工程涉及建筑200余栋,面积15余万平方米,预计总投入1800余万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内容主要涉及外墙、外窗、屋顶等外围护。经过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将更加保温、节能、隔音、防水,居民居住将更加舒适。完工后可让3000余户家庭受益。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节能效果明显。节能改造一般可以使建筑物能效提升30%以上,可以大幅度降低居民采暖、制冷费用的支出,实现社会节能,个人节钱,利国利民。
第二,改善舒适度。节能改造能够显著改善室内热环境,做到冬暖夏凉,使建筑物室内热舒适度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冬季,在同等情况下节能建筑比不节能建筑室内温度可高出3—5度,夏季,可降低3—5度。
第三,降低噪声污染。节能改造后更加严密,因空气渗透造成的能耗损失大为减少,同时隔声性能有了很大提高,室外的噪声不容易传进室内,给住户创造了一个宁静的居住环境。
第四,提高质量延长寿命。节能改造实际上也是对建筑物进行的一次全面大修,使建筑物焕然一新,可以较好的解决墙体开裂、渗漏、发霉等质量问题,大幅度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第五,经济效益明显。节能改造可以促进人们的行为节能,形成自觉节能的良好习惯,从而可大大减少建筑物能耗支出,节能改造所增加的投资一般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通过减少能耗支出全部收回。
第六,有利于改善大气热环境。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结合绿色施工技术和废弃物的充分利用,可大大降低建材的使用量,减少建筑垃圾,保护环境。 (马娟 常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