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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等监管

发布时间:2022-12-20 07:56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住建部图
 
据了解,“双减”工作开展以来,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预防、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不健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治理工作仍存在盲区死角,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改革成效。
 
为此,《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提出,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
 
《意见》要求,健全预防体系,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要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意见》要求,完善发现机制,确保治理不留死角。要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要加强联合取证查处,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意见》还明确了部门分工。其中,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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