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

发布时间:2023-07-14 14:45 来源:新华网

核心摘要:为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自然资源部将加强监管,进一步遏制“临时用地不临时”问题。

为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自然资源部将加强监管,进一步遏制“临时用地不临时”问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12日下午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做好临时用地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督与管理。
 
通知要求,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临时用地,全面上图入库。临时用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上图入库。对未上图入库或经核查不属于临时用地的,不予认可。
 
通知要求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以2021年年度变更调查认定的临时用地图斑为底数,由地方根据目前临时用地状况分类研究处置,该上图入库的及时补充上图入库。基础设施临时用地总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允许地方探索使用银行保函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通知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把关临时用地上图入库,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发现违法违规审批临时用地或批后改变临时用地用途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等问题的,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对问题突出的省份公开通报。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