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18年,盟住建局将按照盟委2018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凝心聚力,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全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指导各旗县市(区)加快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在实现集中行使全盟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稳妥推
2018年,盟住建局将按照盟委2018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凝心聚力,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全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指导各旗县市(区)加快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在实现集中行使全盟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稳妥推进环保、工商、公安、水利、食药监等5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相关执法职责及行政权力划转工作。结合全盟“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盟、旗两级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全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开展执法业务集中轮训,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不断强化城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按照人均清扫8000平方米的标准配齐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减轻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指导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增长机制,不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和待遇条件。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围绕加强改善人居环境,以城镇功能设施管理为重点,制定涉及城管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措施,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城市病”的治理,对各城镇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楼道的“牛皮癣”进行集中清理,有序推进城区“蜘蛛网”的统一入地。
三是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能力。2018年,将严格落实自治区发布的《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四项地方标准,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让广大居民享受“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统筹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机制,扎实推进重点旗县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推动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服务。全面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整体管理水平。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年内力争使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率达到40%以上。积极探索建立物业企业诚信制度,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星级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因准入门槛无限制而降低物业服务质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