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9月17日,咸宁市通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定程序,对辖区内5处拒不整改、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实施集中强制拆除,总拆除面积达564平方米,以“零容忍”态势坚决刹住违建歪风,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秩序与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建设网讯 9月17日,咸宁市通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定程序,对辖区内5处拒不整改、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实施集中强制拆除,总拆除面积达564平方米,以“零容忍”态势坚决刹住违建歪风,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秩序与社会公共利益。

宝塔大道段拆除中
此次集中拆违行动中,宝塔大道段季明违规搭建案尤为典型。9月4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屋旁空基内违规搭建钢筋结构建(构)筑物。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自行拆除违法搭建部分。然而,当事人无视法律法规要求,拒不整改反而持续顶风抢建。为坚决遏制“顶风抢建”的不良势头,执法大队组织专项执法力量,依法对其违法搭建的105平方米钢筋结构实施强制拆除。

白沙社区 14 组银山广场幼儿园屋后违建已拆除
杨垅小区银山广场幼儿园违规搭建围栏案则是一起典型的“反弹式违法建设”。8月24日,执法人员巡查至白沙社区14组杨垅小区时,发现银山广场幼儿园擅自在屋后占用公共人行道搭建围栏。经核实,该处搭建未取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且在前期城市更新改造施工中已被拆除、事后再次违规复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宣讲政策法规,耐心督促其自行整改。在当事人认清违法事实、自愿配合拆除工作后,执法大队依法对其违法搭建的289平方米围栏实施拆除,恢复公共人行道通行功能。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万雅国际小区15栋2单元102室住户吴红民违规占用绿化空间建设围墙案,执法人员9月11日接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实地测量,该违规围墙占地面积约87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工,并依法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工作,逾期未整改且存在抢建行为,肆意侵占公共绿化空间、漠视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为坚决遏制违建蔓延态势,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与建设管理秩序,9月17日上午,执法人员严格按法定程序对该处违规围墙实施强制拆除,切实维护全体小区业主的公共合法权益。

拆除新桥五巷三号违建
新桥村五巷1号吴平才、3号徐怡红两户违规建设偏房案的处置过程,则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刚柔并济。8月4日,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桥村五巷1号住户吴平才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擅自占用公共通道搭建偏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确认该建筑未办理任何合法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随即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告知违建事实及整改要求,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整改。经后续复查,发现吴平才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
为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执法部门依法向其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在此期间,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开展政策宣讲与思想疏导,耐心讲解违建占用公共通道、影响通行安全的危害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配合违建拆除工作。在对吴平才违法搭建的45平方米偏房实施助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对前期日常巡查排查发现的新桥村五巷3号徐怡红户占用公共通道搭建的38平方米偏房开展普法劝导,当事人当场表示理解支持,主动配合拆除,当日两处违建全部安全拆除到位。
下一步,通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将始终保持违法建设整治高压态势,对新增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同时,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城管进社区等重点工作,加大违建治理普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举报反馈渠道,坚决遏制违建歪风蔓延,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





